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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查验程序
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9-29 15:12:31 来源:
塔里木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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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3天内须持《婚育证明》到乡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流入人口的登记。
2、到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孕情、环情检查;
3、乡(镇)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缺手续、并给流动人口出具《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意单》;
4、签订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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