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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9-29 15:11:25 来源: 【关闭】
1、立案。受理举报或从检查中发现违法生育行为后必须填写《立案呈报审批表》,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、违法事实的认定及立案处理意见,承办人签字,最后征收机关负责人批准;
2、表明身份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;
3、调查取证。调查取证过程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的同时,要作调查笔录,并让当事人签字,做到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可靠;
4、做出决定。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主体机关,根据情节和具体情况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;
5、填写《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》。决定书包括如下内容:当事人基本情况、违法事实的认定及依据、处理意见、履行期限;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,征收机关名称及印章、做出决定的日期;
6、送达《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》宣告后将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让当事人签名,当事人拒绝签收的,可请当地组织、单位代表或其他人到场作为见证人,由送达、见证人签名,将决定书留在当事处即视为送达;
7、出具收据。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时,征收(代收)机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。
